近日,自然资源部、国资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不动产登记改革的新规,大大优化了继承登记办理流程。继承房产的注意了:
(一)简化材料查验方式。
在办理非公证继承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对法定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
对遗嘱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遗嘱的有效性及是否为最后一份遗嘱;
对受遗赠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
全部法定继承人查验继承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该继承人无需到场。
(二)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
由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的,遗产管理人应到场协助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人申请登记,通过遗产管理人对继承关系、申请材料等进行确认,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三)探索告知承诺制。
对于实践中确实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地方可在明确适用情形、核实方式和失信惩戒规则等基础上,以告知承诺的方式代替。
案情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如果您遇到了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私信我,我来帮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