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实新乡市农业科学院专业人才队伍,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印发的《新乡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新人社〔2023〕35号)规定,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我院拟面向社会通过招才引智形式引进专业技术人员5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是新乡市政府直属唯一的农业科研类事业单位,与共和国同龄,前身为平原省农业试验站,是全国建立较早的农业科研机构之一。主要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业新技术研究工作,为农业科研创新及乡村振兴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和有力的科技支撑。经过7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优质强筋小麦、宜机收玉米、杂交粳稻、周年化蔬菜、优质食用菌为代表的优势学科群,促进了我院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提升了我院服务“三农”工作的成效。
全院现有在职职工150人,专业技术人员112人,正、副研究员47人(二级研究员2人、三级研究员2人);博士5人、硕士66人;国务院津贴专家2人、省津贴专家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形成了老中青结合、中高级为主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体系。拥有国家、省、市级各类科研平台27个,承担2个国家产业技术体系、4个省产业技术体系任务。
先后被授予“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省科技特派员‘优秀派出单位’”、“新乡市首届市长创新奖”、“2023年度全市综合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南省农业科研系统综合先进单位”、“河南省农业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
二、组织实施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科长任招聘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新乡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才引智职位计划表》。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仰坚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农业事业,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较高的学科专业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三)需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技能要求。(岗位计划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志愿为农业科研事业贡献力量。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人员引进范畴:
1.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日期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应聘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资料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一致。对报考专业的审查以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网络报名的,应聘者要将报名所需《新乡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扫描件)电子版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新乡市农业科学院人事科电子邮箱,纸质材料在面试前提交审核;现场报名的,应聘者要现场提交报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3)报名材料
①《新乡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国家承认的、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扫描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
④个人工作学习过程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等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成果性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
⑥工作经历证明。
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按照招才引智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岗位需求,面试主要以现场提问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素养、科研创新能力、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方面内容。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可采取直接考察的办法招聘,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评委面试,具体实施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双一流”大学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由市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等额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招聘考核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等额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报新乡市人社局办理备案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新乡市农业科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六、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为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正式职工,属于新乡市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新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3-3716172
联系人:吴科长
联系邮箱:xxsnkyrsc@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二街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