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房地产行业迎来重大政策拐点之时,各地刺激楼市陆续出台,当中不乏诸多创新手段,引发市场关注。
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连发三条通知,调整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被业内认为是40年来历史级房地产政策。
山东胶州推商品房团购政策
“首付”比例低至7.5%
根据青岛日报消息,近日,山东省胶州市举行“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会议提出,即日起,胶州市推出房票安置、购房补贴、商品房团购、共有产权人才房等多项激励政策和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胶州市向部分购房群体推出的团购政策提到,在减轻首付负担方面,团购人员购买家庭首套房且收入相对困难的,首付款可按50%缴纳,胶州市住房服务保障中心协调开发企业,剩余50%首付款可缓交1—2年交齐。该项优惠条件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由开发企业解释并实施。
据公开信息,青岛市于近日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这意味着对于贷款购买该市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按照上述商品房团购政策,作为胶州市“首付”比例低至7.5%。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胶州市推出全国最低的首付比例的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购房者的首付压力,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购房者在支付首付后,若后续不想购房或无力支付剩余的首付,可能会导致交易风险的产生。”
他认为,从各地楼市的发展角度来看,低首付政策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因此,建议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谨慎地试点和推广这种低首付政策。这种政策应该针对那些两年内支付能力明显会改善的购房客户,包括拥有二手房或可以变现资产等收入未来能明显增长的群体。如果这种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也可以供其他城市作为参考。
长沙推“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
根据长沙晚报消息,日前,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服务指引的通知》。
当中提到,鼓励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对实行“购房无理由退定” 的开发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购房无理由退定”诚信名录库。
《通知》明确,“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是指购房人因购买新建商品房需要在支付购房定金后,可以按照开发企业承诺的退定金时限申请退还购房定金,且无需说明理由。“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坚持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开发企业向购房人作出“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的时限不少于7日(含7日),具体时限由开发企业自行确定,并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
另外,开发企业应制定无理由退定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退定承诺范围,退定时限、退定条件、退定流程等具体情况,无理由退定协议应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无理由退定”的购房人应在开发企业承诺的时限内,凭定金凭证或认购协议等其他凭证向开发企业提出退定申请。凭证遗失的,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定金凭证的存根与购房人协商确认。
《通知》建议,“购房无理由退定”的定金退款方式,按照购房人原支付定金方式返还,开发企业需自购房人申请日(含申请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具体退款到账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